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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高压下,「带金销售」屡禁不止?

来源:转载赛柏蓝    |   发表时间:2024-11-04

自2023年7月28日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后,医药行业反腐行动在各领域全面铺开,被称为“史上最强”。公众在热议多少医院院长落马的同时,对药企合规问题也非常关注。药企合规与否、医药产品销售过程是否存在猫腻,是医药领域反腐败的重要一环。

那么医药行业各环节中是如何产生乱象?作为医药领域腐败重要原因之一的“带金销售”又是如何“侵蚀”医院各个环节?在政策引领下如何合法合规生产销售?


01

行业乱象贯穿生产销售环节


在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环节,行业乱象屡禁不止。


在药品研发上,一些企业为了尽快推出药物,以行贿监管部门人员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审批,这种行为不但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使得一些未严格证明安全有效的药品流入市场,从而影响患者身体健康。


在药品生产上,部分企业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原产料降低成本,使得市场上药品质量良莠不齐,一些不法企业甚至与供应商勾结,以虚报原材料价格等不正当手段攫取非法经济利益。


销售环节更是利益输送的重灾区,也是医疗反腐的重点领域之一,有时会出现医药代表向医生、医院管理人员等行贿,以换取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这样的违规模式不仅抬高药品价格,给患者和医保基金带来沉重负担,更影响了医疗资源合理均衡分配,祸害无穷。


其中,“带金销售”积疾已久,传统“带金销售”是指在推动药品实现商业化后,以医生和医疗机构为主的对象收取回扣。在传统收取回扣的渠道被堵住后,一些医药企业通过学术会议等渠道虚开会议、虚构讲课费、虚开发票等行为行贿使得“带金销售”防不胜防。


02

药品入院需医药代表多层级“公关”


当下国内药品销售的终端中,公立医院占据着绝大部分的份额,医生几乎决定患者使用什么药、用哪个品牌的药。这意味医药公司想更快抢占市场、获取高利润,不免需要药代有针对性地“上下打点一番”,围绕医疗领域的腐败也由此而生。


那么,药品从研发到出售会经历怎样的“公关诱惑”呢?


药品进入医院销售首先要经过临床科室主任的认可,再由临床科室向药剂科、药事委员会等打报告申请。下一步的“公关”才是药剂科的主任,药品入院后,临床科室才能用上药品,有些还需要“攻克”分管相关业务的副院长。


药品成功入院后,企业再通过统方(统计医生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数据,给予医生回扣。以数据为例,某款药品的地区药品代理商以60元的价格从药企拿药,医院以400元的官方指导价卖给患者,代理商只需要在利润中拿出100元作为返利,就能让药代打通院长、分管院长、医生、药剂科、财务科、统方、库房等各个流通环节。


对于出现“带金销售”层层公关出现的原因,一些专家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部分药企创新能力不足,国内部分药厂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够,而其仿制药审批后推向医院又面临很多环节。以往医生的薪资福利制度不够健全,导致部分人经受不住外部诱惑;二是同类药品竞争压力大,同一药品竞品众多,厂家为争夺医生处方权,最简单的就是给医生提成。


03

送现金、给回扣……

带金销售还有哪些渠道?


一是“回扣式”药品销售。早些年,药代的手段简单粗暴,逢年过节送点烟酒、水果或现金红包,而在2020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后,对医药代表规定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由此,传统收取回扣的渠道被堵住。


演变到后来,在医院内部,收取回扣也几乎成了半公开的秘密——药品进入医院后,医生每开一单药,会获得部分回扣,形成利益闭环,也就是所谓的带金销售。有记者历时8个月潜伏后指出,医药代表提成是药品价格的10%,医生收的回扣则是药品价格的30%-40%,于是药品价格水涨船高。


二是“高价式”药品器械交易。部分医药公司额外增加原材料采购代理环节,以虚高价格向指定代理商采购原材料,代理商将低买高卖获得的差价套现后,支付给医药公司下游药品经销商,用于贿赂医务人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曾披露一个案例,一台进口价1500万元的医疗器械直线加速器,医院以3520万元买入,中间的回扣,被院长吃掉1600万元。


三是“福利式”学术会议。各类打着“学术会议”的讲课费也是利益输送的重灾区。部分药企每年到风景宜人的地方开学术会议,以学术会议之名,邀请医生去玩乐度假、吃吃喝喝,以此让医生为药品“开后门”,本质目的就是为了笼络医生或者维护关系。


四是“指定式”招投标。有些医院利用医学专业性强的壁垒,在医药用品、医疗仪器等招投标上,巧设“技术参数”“药效参数”等特定条件,打着“科技”“特效”的幌子,加码“定制”招投标筛选规则,变相达到与“指定”医药公司合作的目的。


随着近年来医疗反腐问题的打击,带金销售从面上变为了水下,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部分医药商每隔一段时间会派专人来医院,他们一般混在患者队伍里面,给医生、科室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送信封装好的现金,金额根据受贿者职务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此外,还通过借医疗设备租赁、设备入股名义,通过支付租金、参与分红等方式变相行贿;为医生提供学习培训、出国旅游机会;帮助医生发表论文,帮助其子女升学等新型行贿手段也不断翻新。


04

加强监管、合规经营

促进医患双赢


医院作为治病救人的场所,不应成为逐利者敛财的工具。放任回扣、红包等不良行为存在,会使得一些医生在开具处方时会受到药品回扣的影响,而忽视了患者的实际病情,不仅损害了患者生命健康、增加其经济负担,更导致医疗资源浪费、侵蚀人们对于医疗行业的信任。因此,在我国医药产业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跨越的重要历史新阶段,合规经营、转型升级是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医药产业由大向强转变的重要举措。


规范开展学术会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其中规定医生有从事从事医学教育、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


对于医疗学术会议的规范化问题,2023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中明确表示,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大力支持、积极鼓励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


北京大健康法商团队负责人邓勇教授在访谈中提到,要发挥法律法规引导作用。正确认定受贿行为,对涉事人员适用资格刑,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门法律。以有力依法维护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对行贿受贿双方,都进行有力的威慑和惩治;并针对中外药企加大刑事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倒逼药企加强自身管理。


医药企业应建立合规合法团队进行管理。长期为医药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立杰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要明确合规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合规政策和程序;引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切断医药代表与某一药企利益关系,保证交易的透明和公正,从而实现医药代表转型,保证销售活动合法有效;医疗机构应注重自我审查并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建立规矩的基础上加强自我管理,才是医疗服务追求的至高点。


END